根据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及《关于2021年第四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第三次、第四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一)2021年第三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的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2021年第四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的具体情况见附件2。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入闱有关事宜
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办理体检手续
体检将于7月26日-30日进行,请体检入闱人员手机务必保持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将在体检前通过电话通知体检相关事宜并发放《体检通知书》,因手机不畅无法联系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责任自负。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2.近视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
3.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助听器。
4.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广大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二)考生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
(三)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四)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咨询电话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0831-2600085。
附件:
1.江安县2021年第三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入闱情况
2.江安县2021年第四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入闱情况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