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半年宜宾教师考试报名表需要下载吗?宜宾教师公开招聘2022年将于5月29日举行笔试考试,本次共招聘703名教师,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10:00至2022年4月29日17:00,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如下为宜宾教师招聘报考相关公告内容。
——2022上半年宜宾教师考试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人员访问考试报名界面,按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3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二)缴费
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22年4月30日23: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人员。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
考生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表》的,后果自负。
——2022上半年宜宾教师考试笔试科目——
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
对于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需要在网络报名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此类岗位在《岗位表》“约定事项”中明确。提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有关事项,由相关县(区)人社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
对需要在笔试统考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实行合格制。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此次招聘的后续程序,须在网络报名期间登陆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进行笔试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心理素质测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具体详见《岗位表》。
(3)《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9日(星期日),笔试具体地点在宜宾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2022上半年宜宾教师考试笔试例题——
1.某初级中学开展法制教育月活动,要求学生的父母积极配合,有些父母说:“孩子到了学校,学校就该负责他的所有教育,我们平时工作忙,哪有时间管哪?”这些父母的说法( )。
A.正确,学校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
B.正确,父母没有承担法制教育的责任
C.不正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D.不正确,学校对学生负有全部责任
2.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教育发展战略目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全面实现我国教育现代化 B.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C.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D.构建体系完整的终身教育
3.曾受到有期徒刑两年刑事处罚的孙某申请获取教师资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刑满之后孙某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B.经培训后孙某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C.五年之后孙某方能取得教师资格
D.依照法律孙某不能获得教师资格
4.某初级中学在初一的六个班级中设了一个重点班,该校做法( )。
A.正确,有利于因材施教
B.正确,有利于提高升学率
C.不正确,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D.不正确,应由教育主管部门设立
5.小强腿有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该上初中了,当地普通学校以小强腿有残疾为理由,拒绝其入校学习。该校做法( )。
A.合法,学校有招生自由权
B.合法,学校有招生自主权
C.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答案及解析:
- 1.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所以,题干中这些父母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故本题选C。
- 2.A【解析】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的规定,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而不是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所以A项说法不准确。故本题选A。
- 3.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因此,孙某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故本题选D。
- 4.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题目中某中学的做法是不正确的,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故本题选C。
- 5.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所以,题干中该校的做法是错误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