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半年宜宾教师笔试什么时间报名?宜宾教师公开招聘2022年将于5月29日举行笔试考试,本次共招聘703名教师,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10:00至2022年4月29日17:00,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如下为宜宾教师招聘报考相关公告内容。
——2022上半年宜宾教师笔试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人员访问考试报名界面,按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3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二)缴费
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22年4月30日23: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人员。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
考生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表》的,后果自负。
——2022上半年宜宾教师笔试科目——
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
对于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需要在网络报名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此类岗位在《岗位表》“约定事项”中明确。提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有关事项,由相关县(区)人社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
对需要在笔试统考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实行合格制。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此次招聘的后续程序,须在网络报名期间登陆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进行笔试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心理素质测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具体详见《岗位表》。
(3)《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9日(星期日),笔试具体地点在宜宾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2022上半年宜宾教师笔试例题——
1.李老师在校外私自开班办学且收取大量费用,班里学生成绩有了一定提高,但却遭到了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罚。针对本事件,正确的看法是( )。
A.合法行为,李老师帮助学生提高成绩的行为应值得表扬
B.教育行政部门处罚毫无依据
C.违法行为,李老师不应以营利为目的在校外私自开班教学
D.无对错之分,双方都是自愿的行为
2.李老师就校务公开问题向学校提建议,李老师的做法是在( )。
A.行使教师权利 B.履行教师义务 C.影响学校的秩序 D.给学校出难题
3.教师对解除收容教育、劳动教养后回校复学的未成年学生,应当( )。
A.限制其与其他同学接触 B.限制其使用学校的设施
C.按其以往表现评价品行 D.允许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4.刘同学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规定完成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其受教育权利承担保障责任的是( )。
A.当地人民政府 B.当地的教育机构
C.儿童福利机构 D.刘同学的监护人
5.下列哪种情况下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
A.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高校途中发生的
B.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之学校的
C.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成、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D.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 答案及解析:
- 1.【答案】C。
- 2.【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就校务公开问题向学校提建议”是教师行使权利的表现,故本题选A?
- 3.【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故本题选D。
- 4.【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 5.【答案】D。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故答案选择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