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的公告
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南溪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本人的笔试总成绩、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排名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服务中心7楼)。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还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如确特殊原因导致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递补要求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
第一轮递补时间:2023年1月5日上午9:00-12:00;
第二轮递补时间:2023年1月5日下午14:30-18:00。
请与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的递补资格审查公告,逾期不再递补。
五、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
六、特别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资格审查或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七、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八、相关咨询电话
南溪区人社局:0831-3185385
附件: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