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特别注意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江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本人的笔试总成绩、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排名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江安县市民中心六楼612室)。
四、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
第一轮递补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8:30-12:00;
第二轮递补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2:30-6:0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江安县市民中心六楼610室)。
请与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注意与资格审查单位保持电话联系,逾期不再递补。
五、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
(一)《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五)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本公告要求在递补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特别提示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资格审查或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七、面试安排
面试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八、咨询电话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2620738。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