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集中时间
1.综合事业岗位(岗位代码:23128001-23128022):2023年6月7日(星期三)7:00;
2.卫生系统岗位和教育系统岗位(岗位代码:23128023-23128048):2023年6月8日(星期四)7:00。
(二)体检集中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因怀孕需申请延缓体检项目的考生,请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持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办理延缓体检项目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头像>,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及体检费8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请准备现金)。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三)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可以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四)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
(五)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六)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五、咨询电话
0831-3185385
附件: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阴影部分)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