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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宜宾市叙州区面向区内外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 | 2023-06-29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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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宜宾市叙州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

  一、选调方式及范围

  选调方式:考试选调。

  选调范围:宜宾市一中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岗位面向全国在编在职教师,其余岗位面向叙州区内在编在职教师。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面向全国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表》和《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面向区内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一》《岗位表二》)。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174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岗位表一》《岗位表二》。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心健康。

  2.宜宾市一中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岗位须全国在编在职教师,其余岗位须叙州区内在编在职教师。定向选调岗位须商州镇、龙池乡、凤仪乡在编在职教师。定向选调考生须在定向范围乡镇商州镇、龙池乡、凤仪乡在编在职累计满8年,其余区内选调考生须在叙州区工作已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其中通过调动方式进入叙州区乡镇学校的需服务满3周年方可报考),区外选调考生须在编在职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3.幼儿园选调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宜宾市一中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选调的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一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其余岗位选调的教师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均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试选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试选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岁,以此类推)。

  4.具备具体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一》《岗位表二》)。

  (二)除初中心理教师、幼儿教师、区教育体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工作员岗位外的报考者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奖(获奖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之一(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3.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星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英才、骨干教师之一(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三等奖及以上(获奖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艺体(音乐、美术、体育、舞蹈)岗位报考教师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艺术展评展演学生指导奖二等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优质课展评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教师基本功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运动会获优秀教练员荣誉称号之一。

  以选调条件(二)的第2点或第3点条件报考的考生,若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不相符的需提供任教学科证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开考比例

  选调岗位最低开考比例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可降低选调岗位开考比例至1:2。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按相应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岗位的报考者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限报1个岗位(详见《岗位表一》《岗位表二》)。

  报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德政街金江丽城右侧)。

  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9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面向区内外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见公告附件,经所在编制单位核实,在编制单位意见栏注明“上述内容属实、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区外报考人员还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签字同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需放宽年龄条件的考生提供)。

  3.岗位所要求的教学质量奖、优秀(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星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英才、骨干教师、大赛获奖等相关证书或文件原件,若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报考岗位如需提供任教学科、定向服务年限、行政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工作单位核实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证明材料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在报名的同时,由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责任到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取消聘用。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试

  (一)笔试

  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申论,宜宾市一中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其余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23年7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8楼812室)领取,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于2023年7月18日前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请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到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提交查分申请(每位考生只能提交一次),逾期不受理,查分完毕后公布查分结果,查分结果为考生最终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所有岗位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幼师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其余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相应岗位最低要求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所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选调人数),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

  2.2023年7月21日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面试人员名单。

  3.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8楼812室)领取,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4.面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5.面试方式及内容。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其余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面试(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展示和说课),专业技能面试内容为本学科、本学段专业知识,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满分为100分(实得分保留2位小数)。

  (三)加分

  近三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取得的教学质量等级奖可申报加分(宜宾市一中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岗位除外)。

  报考者如有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区(县)教学质量等级奖则在面试后按照一等奖一次0.5分、二等奖一次0.3分、三等奖一次0.1分加在总分中(高中教师报考者市级教学质量等级奖一等奖一次0.5分、二等奖一次0.3分、三等奖一次0.1分,市、区级教学质量等级奖每年每学科只加其一,不重复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取得的加分材料。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于2023年8月2日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选岗、体检、递补及公示

  (一)选岗

  1.选岗人员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岗位职数等额确定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专业技术等级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等级也相同时,以教龄长者优先)。

  2.选岗

  按照考试总成绩结合报考条件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二)区外考调人员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选岗人员中的区外考调人员。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时提出复检申请,不参加复检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未按规定和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进入下一考试选调环节。

  (三)考调人员考核、公示、聘用及递补

  选岗、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对区外考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考调环节。考核合格的教师和区内选岗教师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聘手续,岗位聘用在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且不高于原聘岗位的基础上进行聘用。因体检、选岗、考核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选调领导组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专业技术等级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等级也相同时,以教龄长者优先)。

  区内选调人员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到岗,区外选调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整个选调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廉洁选才。参考教师要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考场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无论是否被聘用,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方案由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1—6250009。

  咨询电话: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0831—6201795。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面向全国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面向区内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表

  3.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面向区内外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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