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为持续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围绕宜宾高新区产业发展需求,适应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对专业人才的特殊需要,培养一支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勇于攻坚的干部队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干部队伍配备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原则;
4. 坚持向急需紧缺岗位倾斜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抗压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有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在高新区长期工作;
4. 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试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至2024年4月29日未满41周岁)。
7.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查阅招考职位、招考名额等具体信息,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5月10日18:00,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考者需提交《宜宾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word版和扫描件各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报考职位所需证件、资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在报名时间内打包发送至邮箱997495949@qq.com(邮件标题:“姓名+聘用人员招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其招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若某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根据报名可降低为2:1的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笔试合格符合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的资格条件复审核验。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需提交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其他材料。
4.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选。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缺额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开展综合考察,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工作实绩以及党风廉政等情况。
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标准和专业技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不超过1次。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
九、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宜宾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予以解聘。
十、待遇及管理
雇员实行协议薪酬制,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照年薪25-30万元,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业绩奖金根据雇员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试用期内待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不发放绩效和年度考核奖。
十一、纪律与监督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831-8753786(高新区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宜宾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1--875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