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N2330010岗位加试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规定,报考长宁县CN2330010岗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评成绩相同,须进行加试,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试对象
报考长宁县CN2330010岗位专业能力考评成绩相同的考生。
二、加试时间及地点
加试时间: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
加试地点:长宁县卫生健康局(长宁县长宁镇建设路一段146号)307会议室
三、加试内容
笔试考试,由《公共知识》、《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组成。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五、注意事项
加试当日,考生凭专业能力考评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头像>,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加试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加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加试资格。
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